【braces03w】評論
第2條(用詞定義)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蘇同學】評論
省已失去公法人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