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地之效力:1原則‐法律關於地之效力者係指法律所支配之領域為何?即法律在何種地區發生效力謂之。 1原則-① 領土(事情發生在我國境內)--A.【C(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內,即適用本國刑法)】...D② 領海(事情發生在我領海內)--D③ 領空(事情發生在我領空內)--D 2例外‐① 船舶、航空機---B② 占領地
【Marcus Sun】評論
C錯是因為行法第四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刑3、4
【myan】評論
某甲寄毒藥給美國的乙吃 乙因吃了毒藥死亡 發生的點非國內 但仍有我國刑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