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臺灣因國際地位特殊,近年來多次以制定「施行法」之方式,將國際公約國內法化,請問以下何者尚未制定施行法?
(A)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B)聯合國老人綱領
(C)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D)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01818
統計:A(19),B(221),C(36),D(226),E(0)

用户評論

蕭鉛筆(坐四望三)】評論

(C)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自2012(民國101)年1月1日起施行      鑑於保障婦女權益已成國際人權主流價值,我國為提升我國之性別人權標準,落實性別平等,行政院爰於2006(民國95)年7月8日函送公約由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於2007(民國96)年1月5日議決,2月9日 總統批准並頒發加入書。為明定CEDAW具國內法效力,行政院於2010(民國99)年5月18日函送「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草案,經立法院2011(民國100)年5月20日三讀通過, 總統6月8日公佈,自2012(民國101)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需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各級政府行使...

許小婷】評論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C)於西元2003年10月31日聯合國大會通過,西元2005年12月14日生效,共計8章71條,該公約指導並提供各國政府反貪腐之法制及政策,內容包括貪腐行為的預防措施、定罪和執法、國際合作、不法資產之追回及技術援助和訊息交流等,建構出全球反貪腐法律架構,以促使世界各國共同致力於反貪腐議題。為展現我國反貪腐之決心並與現行全球反貪趨勢及國際法制接軌,更加有效地預防及打擊貪腐,廉政署積極推動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已於104年5月20日經總統公布,並於104年12月9日正式施行,具國內法律之效力。未來廉政署將與各行政機關依該施行法規定,積極就國內法令與行政措施有不符本公約規定者,於3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以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共同落實本公約建立之反貪腐法律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