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此稱為:
(A)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B) 不溯既往原則
(C) 前手優於後手原則
(D) 物權優於債權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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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uLin電雇-110要上】評論

民法第 425 條(買賣不破租賃)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113】評論

民法第 425 條(買賣不破租賃)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