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l Grey】評論
不得以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登記婚、兩願離婚、監護、輔助、未成年人權利益物行使負擔登記
【Pei-106戶政普考上榜】評論
結婚登記跟離婚登記是可以透過利害關係人申請的。第45條(以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之情形)
【黃詳達】評論
最佳解講的沒有錯 45條關於結婚與離婚之部分 僅限於第33條第一項 但書 與第34條 但書 之情形,利害關係人始得為申請人,本文無其適用。故兩願離婚與登記婚利害關係人 不得 為申請人。
【lupt0530】評論
謝謝4樓,真是宅心仁厚.
【Pei】評論
結婚登記跟離婚登記是可以透過利害關係人申請的。第45條(以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