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而結婚之雙方,應向何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A)由內政部指定之戶政事務所 
(B)限現住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C)限現住地戶政事務所 
(D)任一戶政事務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0694
統計:A(34),B(4),C(35),D(735),E(0)

用户評論

【用戶】civik620113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戶#26

【用戶】Juj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修正日期】民國104年1月6日【公布日期】民國104年1月21日第26條(戶籍登記之受理機關)戶籍登記之申請,應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指定項目,其登記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為之。二、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三、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得檢具相關文件,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經驗證後函轉戶籍地或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四、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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