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規定,考試院於下列何者僅具法制事項之權:
(A)銓敘
(B)陞遷
(C)保障
(D)撫卹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598
統計:A(32),B(337),C(19),D(8),E(0)

用户評論

【用戶】MASERATI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保銓退撫】:保全在退撫會值勤。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6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 第83條  (考試院之地位及職權)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用戶】小魯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6條(考試院)  (1)考試...

【用戶】David W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詮保撫退全部保障,輔助退休

【用戶】MASERATI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保銓退撫】:保全在退撫會值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