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 第4條 (保密義務)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吳安】評論
為民效益合作條件
【小魯】評論
為保障公務人員之工作及組織結社權利,...
【sesame】評論
(A)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第2項(C)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2項
【木木(已上榜)】評論
21 公務人員行使結社權,其所依據之主要法律為:(A)人民團體法(B)公務員服務法(C)公務人員協會法(D)公務人員保障法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98 年 - 098年 地方三等 行政法#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