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定義,正常社交禮俗係指市值不超過新臺幣多少元?
(A)一千元
(B)三千元
(C)五千元
(D)一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5217
統計:A(73),B(329),C(9),D(9),E(0)

用户評論

江若語】評論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 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 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 審(選)等活動,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千元。 公務員參加前項活動,另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 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 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一)屬公務禮儀。 (二)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三)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 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 一千元以下。http://www.aac.moj.gov.tw/lp.asp?ctNode=30857&CtUnit=6587&BaseDSD=7&mp=289

Vicky】評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稱之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意指市價不超過新臺幣多少元?(A)1 千 5 百元(B)3 千元(C)5 千元(D)8 千元 104年 - 初等人事行政大意#18821答案:B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公務員因結婚、陞遷異動、退休等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得超過新臺幣:(A)五百元(B)一千元(C)三千元(D)八千元  104年 - 104國安五等 行政學大意#25122答案:C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我國公務員因偶發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得受贈之財物市價,必須為新臺幣多少錢以下?(A)5 百元以下(B)1 千元以下(C)3 千元以下(D)1 萬元以下 103年 - 103年外交特考-行政學(四等)(外交行政人員行政組)#17594答案:A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