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組織法 第2條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一、行政院所屬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之在職培訓。二、行政院重要政策、法令之講習及業務之研習。三、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及人事人員訓練、進修之研究及執行。四、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及終身學習之推動。五、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培訓技術、教材與方法之研究及推廣。六、國內外訓練機構、學術機構交流合作及跨域整合訓練之執行。七、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人員訓練之輔導及諮詢。八、接受委託辦理之訓練。九、其他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之訓練事項。
【用戶】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2017年7月7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整併成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英文譯名沿用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英文譯名「Civil Service Development Institute」,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改為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改為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