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經受理訴願機關之許可,得於期日偕同何人到場?
(A)律師
(B)會計師
(C)輔佐人
(D)法定代理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685
統計:A(213),B(12),C(1626),D(92),E(0)

用户評論

【用戶】Edward Hua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 41 條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經受理訴願機關之許可,得於期日偕同輔佐人到場。受理訴願機關認為必要時,亦得命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偕同輔佐人到場。前二項之輔佐人,受理訴願機關認為不適當時,得廢止其許可或禁止其續為輔佐。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經受理訴願機關之許可,得於期日偕同何人到場?答案顯示:(A)律師(B)會計師(C)輔佐人(D)法定代理人修改成為2.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經受理訴願機關之許可,得於期日偕同何人到場?(A)律師(B)會計師(C)輔佐人(D)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