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現值表之編製與公告,屬下列何機關之職掌?
(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政府
(C)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
(D)地政事務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2),B(0),C(0),D(0),E(0)

用户評論

林翔】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