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 旅客參加國外旅行團,於出發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旅遊契約時,除應負擔證照費用外,關於賠償旅行社之數額,下列何項不正確?
(A)出發當天通知者,旅遊費用 100%
(B)出發前 1 日通知者,旅遊費用 80%
(C)出發前 2 日通知者,旅遊費用 30%
(D)出發前 30 日通知者,旅遊費用 2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8214
統計:A(5),B(67),C(26),D(7),E(0)

用户評論

【用戶】Hanx Go Go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d.aspx?no=130&d=21(八)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繳交證照費用後解除契約,但應   賠償旅行業之損失,其賠償標準如下:   1.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百分之十。   2.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    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期間內解除契約者,賠償    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4.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旅客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    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二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    扣除簽證費用後計算之。

【用戶】Sonia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B)出發前 1 日通知者,旅遊費用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