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香菇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用戶】tar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用戶】Jeanie W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另一份考題37.關於我國學校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我國學校制度是採雙軌制精神 (B)高級中學屬於前期中等教育階段 (C)初等教育在國民小學實施,修業年限六年 (D)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三年,不屬於義務教育的範圍 編輯私有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