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依教師法第四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資格採取
(A)審定制
(B)分發制
(C)檢定制
(D)學分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4844
統計:A(86),B(42),C(893),D(17),E(0)

用户評論

蘇品潔】評論

教師法 第四條 教師資格之取得分檢定及審定二種: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採檢定制;專科以上學校之教師採審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