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雲煙】評論
(A)一般預防理論 →嚇阻、教育一般大眾(B)特別預防理論 →矯正、教化更生人,避免再犯(C)應報理論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D)綜合理論→應報+預防理論
【李逍遙】評論
◎24 某學者主張:刑罰的目的在於嚇阻潛在的犯罪行為人,殺雞儆猴使民眾不敢心存僥倖,以預防更多的犯罪。該學者的主張屬於下列何種刑罰理論? (A)一般預防理論(Ⅰ)「報應理論」====【報復犯罪行為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觀念,目的在於對犯罪者所造成之惡加以報復,藉剝奪犯罪者生命財產,以回復被侵害的公平正義。(Ⅱ)「預防理論」====【預防犯罪的發生】。◎【一般預防理論】~認為刑法是在威嚇【潛在的犯罪行為人(社會大眾)】,『防止一般人勿蹈法網(預防一般人犯罪)』,以達到減少犯罪的目的。易陷入「亂世用重典」。◎【特別預防理論】~將焦點放在【犯罪者本人】,藉由刑罰相關『矯治措施」,使犯罪者『改過向善(教育犯罪行為人...
【楊修為】評論
為何D不行啊 殺機敬猴不就是一方面處罰犯罪者 一方面警惕一般人嗎
【心如硝子】評論
可能題目沒特別提到教化犯罪者就不能選綜合理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