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四】評論
1FXtest1 國三下 (2016/06/22 13:47):3人 (A)無加註「速別」【文書處理手冊 附錄6、公文作法舉例 - 公告作法舉例 1】 (104.07版本)【文書處理手冊 附錄6、公文作法舉例 - 公告作法舉例 2】 (104.07版本)(B)公告類的公文,不必書寫「受文者」。【100原民五等 Q50】【101關務五等 Q49】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公文程式條例 §2】公告:各機關就主管業務或依據法令規定,向公眾或特定之對象宣布周知時使用。【文書處理手冊 十五.(一).5】(C)(D)【文書處理手冊 附錄6、公文作法舉例 - 公告作法舉例 1】 (104.07版本)本例說明:一、張貼於機關公布欄之公告,須蓋用機關印信及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二、刊(登)載於政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