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胡麻】評論
追訴權行刑權起算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30年40年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20年30年1年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10年15年1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5年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