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郵件之投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B)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
(C)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
(D)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應先詢問寄件人之意見後投遞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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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ighting】評論

郵政法第 25 條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

Chin Chia Lei】評論

第 23 條1.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

Stuart】評論

郵政法第 22 條各類郵件,應按...

衝刺中】評論

3.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郵件之投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B)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C)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D) 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應先詢問寄件人之意見後投遞之 (A)第25條(確知收信人真偽之證明)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B)(C)第22條(投遞與退還)﹝1﹞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2﹞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