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幾日?
(A)七日
(B)十四日
(C)二十八日
(D)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5679
統計:A(20),B(34),C(54),D(148),E(0)
用户評論
【用戶】Fang tzu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8 條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一學年者,自第二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學年者,自第四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學年者,自第七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學年者,自第十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用戶】飁草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哇每年可以多放假一個月的意思嗎?
【用戶】olivi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可是行政很忙,也不太能放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