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幾日?
(A)七日
(B)十四日
(C)二十八日
(D)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5679
統計:A(20),B(34),C(54),D(148),E(0)

用户評論

【用戶】Fang tzu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8 條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一學年者,自第二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學年者,自第四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學年者,自第七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學年者,自第十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用戶】飁草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哇每年可以多放假一個月的意思嗎?

【用戶】olivi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可是行政很忙,也不太能放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