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ni】評論
環境系統理論(environment system theory)或稱「開放系統理論」(open system theory),卡斯特與羅森威格認為組織是一個開放的社會系統,為一具有:目標導向、社會心理系統、技術系統、結構性活動的整合;而「環境」是所有組織系統的外在系統(B),兩者經由可滲透性之「界限」(boundaries)相互連繫(A,組織具有界限),故組織系統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而產生互動(C,環境與組織相互影響),要解決組織管理問題時,也須考量環境因素,分為:(一)一般社會環境系統:視組織系統界限外的所有事物,均為環境系統,其對組織的影響是普通的,屬最廣義的觀點共9項,其內容包括文化環境、科技環境、教育環境、政治環境、法律體系、天然資源、人口特質、社會環境、經濟環境、國際情勢等。(二)特定任務環境系統:認為組織雖受外在環境影響,但卻只須選擇對其決策與運作有關的因素來加以反應(D),此「特定環境因素」包括顧客(服務對象)因素、供應者因素、競爭者因素、政治社會因素、技術因素。資料來源: 行政學的整合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