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下列有關藥價基準制訂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由保險人擬訂
(B)由保險人與藥商共同擬訂
(C)由藥商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共同擬訂
(D)由保險人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共同擬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3087
統計:A(13),B(23),C(28),D(200),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逸儒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41 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及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並得邀請藥物提供者及相關專家、病友等團體代表表示意見,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前二項標準之擬訂,應依被保險人之醫療需求及醫療給付品質為之;其會議內容實錄及代表利益之自我揭露等相關資訊應予公開。於保險人辦理醫療科技評估時,其結果並應於擬訂前公開。第一項及第二項共同擬訂之程序與代表名額、產生方式、任期、利益之揭露及資訊公開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其實擬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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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保險人--中央健康保險署 為 執行 承保 罰鍰 機關主管機關擬定總額 經健保會諮詢 行政院核定健保會由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之;其中保險付費者代表之名額,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且被保險人代表不得少於全部名額之三分之一。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 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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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原條文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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