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chi Chang】評論
土登143:土地權利,因權利之拋棄.混同.終止.存續期間屆滿.債務清償.撤銷權之行使或法院之判決確定等,致權利消滅時,應申請塗銷登記。
【n4687102】評論
土登第 148 條土地滅失時應申請消滅登記;其為需役土地者,應同時申請其供役不動產上之不動產役權塗銷登記。前項土地有他項權利或限制登記者,登記機關應於登記完畢後通知他項權利人、囑託機關或預告登記請求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