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心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大戴禮記‧曾子大孝》內記載︰“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這段引文亦見於《禮記‧祭義》,「不辱」作「弗辱」,意義大致相同。曾子將孝行分三等,最上者是尊敬父母,那是指發乎內心,以愛為本的真誠態度,非是追求形式外貌上的契合。 而次等者,就是懂得謹慎自己的言行,愛惜自己的身心,不做出任何令父母受到羞辱的事情來。最下者,是僅止於養活父母,在物質上作出承擔。
【用戶】Get my goal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整理最佳解:1. 最上者是尊敬父母,那是指發乎內心,以愛為本的真誠態度,非是追求形式外貌上的契合。2. 次等者,就是懂得謹慎自己的言行,愛惜自己的身心,不做出任何令父母受到羞辱的事情來。3. 最下者,是僅止於養活父母,在物質上作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