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阿貓】評論
BCD是先向服務機關申訴,如不服才再保訓會提再申訴不是直接向保訓會提申訴吧A是向保訓會提復審,不是公懲會喔
【Mood Lin】評論
公務人員免職的行政救濟:復審→行政訴訟。
【Green Cheng】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44條(復審)
【好好】評論
司法懲戒--公懲會--依公懲法--撤職(a)--再審議(a)行政懲處--主管長官--依公務員考績法.--免職--復審,依公務員保障法(b)--行政訴訟(a)公懲會出現的時機(b)保訓會出現的時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