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且具備下列何種要件時,行政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A)業經仲裁
(B)不違反公益
(C)擬制停止訴訟程序
(D)撤回起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5475
統計:A(72),B(954),C(64),D(45),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布萊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且其和解無礙公益之維護者,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同。第三人經行政法院之許可,得參加和解。行政法院認為必要時,得通知第三人參加。行政訴訟法第 21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