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性別工作平等法各條請假期間的薪資計算事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0 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 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期間,薪資照給
(B)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9 條,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 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C)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8 條,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 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視為工作時間
(D)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七日。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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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A)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0 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 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期間,薪資照給→﹝2﹞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第20條(家庭照顧假)﹝1﹞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2﹞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