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有關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具公務員身分,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B)若具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之身分,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其期間為二年
(D)強制工作執行滿一年後,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Sean Jia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