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甲到商店內購物,將店內脣膏私下放進口袋內,經過櫃檯而無結帳意思,離開時遭店員攔阻。因店內有張貼「順手牽羊者,處十倍罰款」之警告,店長乙對甲處罰新臺幣二千元,也不讓甲拿走脣膏,甲回家後不悅,到派出所表明要控告乙,乙的刑責為何?
(A)恐嚇個人危安罪
(B)詐欺罪
(C)強制罪
(D)無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2384
統計:A(15),B(18),C(291),D(78),E(0)

用户評論

【用戶】胡愛晏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那處一百倍罰款,沒有恐嚇取財嗎?

【用戶】魚仔想來想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