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關於原住民身分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應為原住民身分登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原住民女子之非婚生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
(B)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喪失原住民身分
(C)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D)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非原住民不取得原住民身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1765
統計:A(14),B(135),C(42),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xxxOlivi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補充 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二、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三、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依前項規定喪失原住民身分者,除第三款情形外,得於婚姻關係消滅或收養關係終止後,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依第一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其申請時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原住民身分不喪失。
【用戶】陳冠霖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原住民身分在台灣應該是有利無弊,真的有人會申請嗎 = ="
【用戶】孟仲季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原住民身分法@@這也在考題內範圍?
【用戶】韌性淡定勇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又是得、應的考題-原住民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與非原住民結婚者。為非原住民收養者。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