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三條 下列事件,由少年法院依本法處理之︰一、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二、少年有左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一)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二)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三)經常逃學或逃家者。(四)參加不良組織者。(五)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六)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七)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用戶】Roger Tsai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感謝樓上兩位
【用戶】女王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為什麼C不能選?
【用戶】侯納豆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應該是因為已經算是犯罪了所以就會由少年法院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