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申請下列何種登記?
(A)分別共有之登記
(B)單獨所有之登記
(C)因故無法辦理登記者視同拋棄登記
(D)公同共有之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e175369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 120 條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
【用戶】e175369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第 120 條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