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直轄市長、縣(市)長,未經內政部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即進入大陸地區,應受何種處罰?
(A)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D)移付懲戒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5264
統計:A(66),B(386),C(1447),D(69),E(0)

用户評論

Tsuki】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 第4項臺灣地區人民具有下列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一、政務人員、直轄市長。二、於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   務之人員。三、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四、前三款退離職未滿三年之人員。五、縣(市)長。第91條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九條第三項或第七項行政院公告之處置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