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暄】評論
「最少限制的環境」其目的在儘量使特殊學生與正常學生相處在一起,讓特殊學生不致在過度隔離的環境中成長與學習。 LRE一詞出現在94-142公法(殘障兒童教育法案)中。此觀念包括兩個部份:1.鼓勵障礙學生與其他同年齡的非障礙學生進行互動,共同接受教育,確保教育的最大適切性。2.具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應取得適當的教育。
【張智鈞】評論
融合教育→在LRE的前提下,讓學生在普通環境學習,提供支持服務,讓學生有機會發揮潛能回歸主流→避免隔離的環境,在普通環境中學習,期待此措施能促進學生正常化
【飁草】評論
最少限制環境:教育安置應以促進發展為主要考量,避免環境的限制但是題目說:「有些家長會擔心自己的小孩在普通班或資源班不適應,而將孩子選擇放在特殊班或是特殊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