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委員如何產生?
(A)由考試院院長提名,經總統同意任命之
(B)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D)由考試院院長遴聘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2222
統計:A(10),B(28),C(0),D(7),E(0)

用户評論

Yu】評論

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 第6條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84條之規定。

岩田光夫】評論

考試委員19人 院長1人 副院長1人

冠逸】評論

( 考試、監察、司法院 ) 正副院長、考委、監委、大法官、審計長 --- 總統提名,立法院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