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2 . 依 我 國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之 定義,凡幫同家人工作間接獲得報酬,而工作時間在一般規定多少比例以上者,亦認為有職業?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2233
統計:A(9),B(13),C(61),D(9),E(0)

用户評論

【用戶】Ann W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超過16小時/每週

【用戶】姚璦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無酬家屬工作者係指以家屬身分在家長或其他家屬所經營的事業單位中,而未固定支領薪金或工資者。每週工作在15小時以上或每日工作在3小時以上,始為無酬家屬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