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公務員因作成或不作成行政處分,不法侵害人民權益者,請求國家賠償,下列何者錯誤?
(A)於提起國家賠償前,原則上必須先進行行政爭訟請求救濟
(B)如行政爭訟程序已開始,民事法院無須停止國家賠償審判程序
(C)若人民於訴願期間向賠償義務機關表示不服請求協議賠償,致未依限提起訴願者,視為已遵期 提起訴願
(D)如行政法院判決已認行政處分不違法並予維持者,受理賠償訴訟之民事法院不得再自行審查行 政處分是否違法,而應以訴訟無理由駁回之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困難0.20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alison】評論

有關B, D選項若已先提起行政訴訟:(1)若行政訴訟程序已開始->民事法院應停止審判 (B選項)民事法院應以裁定停止程序,待行政訴訟判決確定後再據以判決(2)若行政訴訟已有實體判決->構成要件效力     a.行政法院判決該處分違法->          民事法院僅審查是否備齊其他國賠之要件並做出相應之判決     b.行政法院盤決該處分合法->          民事法院應以無理由駁回  (D選項)同時提起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民事法院應以裁定停止程序,待行政訴訟判決確定後再據以判決。

小熊】評論

考選部A.B均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