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覃道】評論
第 二 章 當事人 第 一 節 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 第 40 條 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 胎兒,關於其可享受之利益,有當事人能力。 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 中央或地方機關,有當事人能力。
【高文君】評論
非法人團體在有有一定之組織、名稱及目的,且有一定之事務所或營業所為其活動中心,並有獨立之財產,而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對外代表團體及為法律行為者,符合上述這些要件,仍有當事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