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有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登記為農會總幹事候聘人:
(A)受宣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或流氓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執行完畢未滿 5 年者。
(B)曾犯刑法或其特別法之貪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
(C)曾犯刑法或其特別法之投票行賄、收賄罪、妨害投票或競選罪。
(D)曾於擔任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期間,因受刑之宣告確定被解除職務者。
(E)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負責人,破產終結未滿 5 年者。
參考答案
答案:A,B,C,D,E
難度:適中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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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孟富】評論
第 25-2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