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自民國 104 年度起,獨資合夥(除小規模營利事業者外)之營利所得應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A)按股利淨額加可扣抵稅額計算之
(B)按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之
(C)按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計算之
(D)自民國 104 年度起獨資合夥免課徵綜合所得稅,只需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3158
統計:A(6),B(26),C(353),D(47),E(0)

用户評論

【用戶】chiannde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自107年起,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所。獨資合夥組織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無須辦理結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得稅法71條2項)

【用戶】chiannde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自107年起,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所。獨資合夥組織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無須辦理結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得稅法71條2項)

【用戶】chiannde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自107年起,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所。獨資合夥組織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無須辦理結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得稅法71條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