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對於性騷擾與侵害的加學生,若校懲處涉及人身份下列作法何者正對於性騷擾與侵害的加學生,若校懲處涉及人身份下列作法何者正確?
(A)應給予書面陳述機會
(B)得給予書面陳述機會
(C)應公布加害人身份
(D)得公布加害人身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7053
統計:A(596),B(171),C(6),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學校行政

用户評論

游愛君】評論

請問應跟得的差別???

蘇郁雅】評論

一定要給跟可以給或可以不給的差別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九條 基於尊重專業判斷及避免重複詢問原則,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對於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有關之事實認定,應依據性平會之調查報告。加害人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提出書面陳述意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 決定懲處之權責單位於召開會議審議前,應通知加害人提出書面陳述意見。二、 教師涉性侵害事件者,於性平會召開會議前,應通知加害人提出書面陳述意見,並依前款規定辦理。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九條           基於尊重專業判斷及避免重複詢問原則,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對於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有關之事實認定,應依據性平會之調查報告。                                加害人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提出書面陳述意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 決定懲處之權責單位於召開會議審議前,應通知加害人提出書面陳述意見。二、 教師涉性侵害事件者,於性平會召開會議前,應通知加害人提出書面陳述意見,並依前款規定辦理。

】評論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9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第29條性平會召開會議審議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依其事實認定對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改變身分之處理建議者,由學校或主管機關檢附經性平會審議通過之調查報告,通知行為人限期提出書面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