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利用無罪責能力之人所行使之犯罪為間接正犯
【黃任崧】評論
9歲因該有對於偷竊之基本常識 學說成立教唆犯
【holisi007】評論
目前讀到...借刀殺人是間接正犯....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幫忙釐清...
【Cloudy Cheng】評論
間接正犯:利用無責任能力或善意第三人為犯罪工具以實現犯罪構要件。1.利用無責任能力人(14歲以下、喪心)2.利用無犯罪故意人(不知情的人)3.強制他人為自已犯罪(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