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 Hsu】評論
民法1082條 因收養關係終止而生活限於困難者,得請求他方給與相當之金額。但其請求顯失公平者,得減輕或免除之。
【goran_wang】評論
A,C選項應該是可以打官司請求賠償至於D選項,可以不理它吧,就算是一起住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比較:第 1057 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