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文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信賴保護原則(行程法§8後段):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屬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原則,除人民信賴行政機關具體之行政處分之信賴保護外,信賴行政法規(司法院釋字525、529)所形成之法律秩序亦應以保護【99.司三:依釋589,對於法規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要件:須在法規施行而產生信賴基礎之存續期間之內、要有客觀具體表現之行為、須有值得保護之利益,故行政機關欲修正或廢止行政法規時,應考慮制定過渡條款或為合理補救措施如損失補償等】。如行政機關發給建築許可,承辦人後來才發現許可建築的房屋位於禁止建築的軍事管制區內,則得撤銷建築許可,同時注意是否有信賴保護問題。
【用戶】cammiebaby020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如果一開始是因承辦人員疏忽沒有注意該區是軍事制區,其許可當然屬違法可能跟其他歷屆題目不同是因為假設該區原本合法建蓋,承辦人員發許可建造,後來此區因法律變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變成無法建蓋區。這樣的條件下才能構成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