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縣之乙鎮長,於鎮長改選當選上任 1 年後,因案經判處有期徒刑 2 年,褫奪公權 4 年確定。試問甲縣政府依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時,下列那一項措施並非必要?
(A)函知縣選舉委員會辦理鎮長補選
(B)派員暫時代理鎮長職務
(C)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D)解除該鎮長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6122
統計:A(32),B(19),C(173),D(21),E(0)

用户評論

【用戶】yingyin74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及村(里)長有下列情事之一,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由行政院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縣(市)議員、縣(市)長由內政部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由縣政府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並通知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職務。應補選者,並依法補選: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經法院判決選舉無效確定,致影響其當選資格者。二、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

【用戶】太陽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8 甲縣之乙鎮長,於鎮長改選當選上任 1 年後,因案經判處有期徒刑 2 年,褫奪公權 4 年確定。試問甲縣政府依相 關規定進行處理時,下列那一項措施並非必要? 題目並沒說犯什麼罪第七十九條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或未執行易科罰金者。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可知是解職(A)函知縣選舉委員會辦理鎮長補選--第八十二條: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反推1 年後,還有3年)所以可補選(B)派員暫時代理鎮長職務 第八十二條--直轄巿長、縣(巿)長、鄉(鎮、巿)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巿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巿)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巿)長由縣政府...

【用戶】yingyin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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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及村(里)長有下列情事之一,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由行政院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縣(市)議員、縣(市)長由內政部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由縣政府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並通知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職務。應補選者,並依法補選: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經法院判決選舉無效確定,致影響其當選資格者。二、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

【用戶】太陽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A)函知縣選舉委員會辦理鎮長補選--第八十二條: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反推1 年後,還有3年)所以可補選(B)派員暫時代理鎮長職務 第八十二條--直轄巿長、縣(巿)長、鄉(鎮、巿)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巿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巿)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巿)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巿、區)公所派員代理。 第 二 條 --六、去職︰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被罷免或依本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所以可以派員代理(C)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解職就好了@@(D)解除該鎮長職務第七十九條(解職條件)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或未執 行易科罰金者。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