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gi】評論
監察院行使糾正權的對象是針對行政院及行政院所屬的各個機關。而糾正權行使的原因是以行政院及行政院所屬各個機關的工作及設施有違法失職情形,經監察委員調查及監察院有關委員會的審查決議後,才能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督促其注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