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何者未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認定為「憲法委託」之事項?

(A)社會保險
(B)國家賠償
(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組織
(D)軍人退役後就養等生活條件與尊嚴之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101,B:61,C:520,D:178,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解題專用】評論

12 下列何者未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

whappy501】評論

★★★★★★ ...

註冬】評論

「憲法委託」是指憲法中的某些條文,需要透過立法者的立法行為來實現。這些條文具有宣示性質和期待性質,指出了國家機關日後發展和努力的方向1。因此,立法者有義務通過立法來實現這些憲法內容。如果立法者未能形成具體的法律制度,或者其他法律侵犯了這些制度,司法機關可以宣告其為違憲1。總之,憲法委託是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則,確保憲法中所規定的事項得到有效實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