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
統計:A:102,B:325,C:60,D:369,E:0
難度: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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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39 條時效之期間終止時,因...
【DFDFDFDFDFDFG】評論
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失蹤人已為死亡宣告,但實際上尚未死亡,因死亡宣告係終結該失蹤人以住所地為中心之原有(宣告以前)的私法法律關係,是故其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侵權能力均不受影響。再者,死亡宣告僅為推定之效果,因此失蹤人亦得以反證推翻,恢復原有財產上或身分上法律關係(具溯及效力)。
【1000060382579】評論
民法 第 139 條時效之期間終止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致不能中斷其時效者,自其妨礙事由消滅時起,一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解題專用】評論
31 甲對乙有一債權,本應於民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