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評論
公務人員之俸給,分本俸(年功俸)及加給,均以月計之:1. 本俸→依法領取之基本給付2. 年功俸→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俸給3. 加給: (1)職務加給→對主管、職責繁重或工作危險者加給 (2)技術或專業加給→對技術或專業人員之加給 (3)地域加給→對服務偏遠或特殊地區或國外者之加給
【JING】評論
一、職務加給:主管職務、職責繁重或工作危險程度。二、技術或專業加給:職務之技術或專業程度、繁簡難易、所需資格條件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三、地域加給:服務處所之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
【Mandy Shen】評論
職務加給:(主管與危險加給,如:民政課課長)專業(技術)加給:(專門能力或不易羅致者.如:民政專業)地域加給:(外國或偏外島加給,如澎湖縣白沙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