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布盧姆分類學是美國教育心學家班傑明·布魯姆於1956年在芝加哥大學所提出的分類法,把教育者的教學目標分類,以便更有效的達成各個目標。根據布盧姆的理論析,知識可以分成以下三個範疇[1]:認知範疇 (Cognitive Domain)技巧範疇 (Psychomotor Domain)及態度範疇 (Affective Domain)